合同要约有效期限是多久?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?
发布日期: 2023-02-01 15:51:10 来源: 东方财富周刊

合同要约有效期限是多久?

1.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,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,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,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,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,则要约失去效力。

2.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,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(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,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),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;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,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。

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?

要约成立条件有:

1.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;

2.要约的内容须具体、确定;

3.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,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;

4.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;

5.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;

6.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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