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让盲盒成为管理“盲区” 主管部门不能“民不告官不究”
发布日期: 2021-07-28 17:40:13 来源: 重庆日报

近来,在一些电商平台,由多个未拆封快递件组成的快递盲盒,受到一些消费者追捧。本该由买家签收的快递件,为何会成为盲盒?销售所谓的快递盲盒是否合法?这些问题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。

据了解,快递盲盒一般在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,按个卖或者按斤卖,普遍售价不高,在20元到百元不等。这种“未知商品”带来了不确定的狂欢,满足了年轻消费者的猎奇心理。在商家“物超所值”的宣传刺激下,很多消费者跃跃欲试。除此之外,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热门拆箱视频,也为快递盲盒聚集了流量。

无人认领的快递,并不表示其可被随意处置或者私自出售。快递暂行条例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拆开、隐匿、毁弃、倒卖他人快件,违者没收所得,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20万元。此外,对于无主快递,邮件管理办法也规定,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场地进行保管,保管期限自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。销售快递盲盒,已然构成违规。

快递盲盒的包裹上基本都印有原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等资料,一旦售出,不但会造成用户个人隐私泄露,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。更让人震惊的是,一些快递盲盒只是商家自行包装的“伪快递”,上面的收件人信息、电话都是虚假编造的,借用的是盲盒的营销噱头,有意制造信息不对称,将一些本身并不值钱的商品包装后售卖给消费者。这一做法,符合虚假广告特征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同时,也逾越了法律底线。一些无良商家利用“不确定性”销售不合格产品,更是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作为消费者,既不能轻信,更不该盲从。

对于贩卖快递盲盒的行为,相关主管部门不能“民不告官不究”,理应严格落实治理要求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,该约谈约谈,该查处查处,该曝光曝光,并辅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,倒逼相关商家和快递企业增强自律意识、诚信意识、法律意识,规范经营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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